2024年4月社会救助开展情况如下:
一、最低生活保障。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 25,271户、33,782人,其中:城市 17,101户、21,388人,农村 8,170户、12,394人;当月支出资金23,301,009.25元,其中:城市支出 17,324,073.50 元,农村支出5,976,935.75元。截至4月份累计支出资金97,233,301.06元,其中:城市支出69,242,322.79 元,农村支出 24,990,978.27元。
二、特困供养。全市共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3,347户、3,363人,其中:城市785户,城市787人,农村 2562户,农村 2576人;当月支出资金3,000,511.75元,其中:城市支出 947,893.25元,农村支出 2,052,618.50元。截至4月份累计支出资金12,225,839.43元,其中:城市支出3,826,328.18元,农村支出8,399,511.25元。
三、临时救助。全市共保障城乡临时救助对象247人,其中城市218人,农村29人;当月支出186,060.00元,其中:城市支出164,580.00元,农村支出 21,480.00元。2024年1-3月,全市累计共保障城乡临时救助对象702户、702人,其中:城市613户、613人;农村89户、89人;1-3月累计支出521,820.00元,其中:城市支出453,340.00元,农村支出68,480.00元。户次均救助水平753.27元,人次均救助水平753.27元。
社会救助处(局)
2024年4月9日